網信領域年終盤點丨事關你我,惠及民生!2021年這些新政新規匯聚向上向善力量
2021-12-24 09:09:00 來源:光明網
【網信領域年終盤點——政策法規類】 從1994年一根64K專線接入國際互聯網至今,中國互聯網還未到“三十而立”,卻已成長為名副其實的網絡大國。在互聯網發展的這條大江大河里,經歷過泥沙俱下、大浪淘沙之后,我們攜手并肩,迎來充滿正能量、清朗干凈的網絡空間,構筑起萬物互聯的美好數字生活景象。 謠言清理、飯圈整治、算法治理、隱私保護、漏洞管理、直播規范……在即將過去的2021年里,一系列事關你我的關鍵詞背后,都有一項項強有力的政策法規作為重要支撐。《數據安全法》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》《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等政策法規陸續落地,直面行業痛點,合力齊抓共管,讓技術更有溫度,讓生態更加美好,讓每個網民都能通過互聯網共享幸福感、獲得感。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》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作為我國數據安全領域的基礎性法律,《數據安全法》有三個特點: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,加強具體制度與整體治理框架的銜接,回應社會關切。該法確立數據安全保護的各項基本制度,完善數據分類分級、重要數據保護、跨境數據流動及數據交易管理等多項重要制度,形成我國數據安全的頂層設計。 隨著《數據安全法》出臺,我國在網絡與信息安全領域的法律法規體系得到進一步完善,讓數據安全有法可依、有章可循,為數字經濟安全健康發展提供有力支撐。 ●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》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》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。 《個人信息保護法》是我國首部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法律,極大地加強我國個人信息保護的法制保障,明確信息產業經營行為的合法性邊界,促進包括個人信息在內的數據信息的自由安全流動及合理有效利用,推動數字經濟健康發展。 ●《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 新修訂的《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》(簡稱《規定》)自2021年2月22日起施行。《規定》要求,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臺要履行企業主體責任,建立公眾賬號分級分類管理、生態治理、著作權保護、信用評價等制度,完善網絡謠言等違法違規信息預警發現和處置機制;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應履行用戶主體責任,建立健全內容和賬號安全審核機制,不得從事虛假冒名注冊、違規采編新聞、制造虛假輿論、惡意營銷詐騙、抄襲偽原創、煽動網絡暴力、非法買賣賬號等違法違規行為。 自2017年10月8日原《規定》施行以來,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呈現出專業化、組織化、商業化等新特點。修訂后,平臺主體責任、生產運營者責任均得到強化,以營造更清朗網絡空間,更好保護公民、法人及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。 ●《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(試行)》 《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(試行)》(簡稱《辦法》)于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。《辦法》要求,直播營銷平臺應建立健全賬號及直播營銷功能注冊注銷、信息安全管理、營銷行為規范、未成年人保護、消費者權益保護、個人信息保護、網絡及數據安全管理等機制、措施;明確從事直播營銷活動的自然人應年滿十六周歲的年齡限制,以及直播營銷行為8條紅線。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有關負責人表示,《辦法》旨在規范網絡市場秩序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,促進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,營造清朗網絡空間。 ●《網絡產品安全漏洞管理規定》 《網絡產品安全漏洞管理規定》(簡稱《規定》)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 《規定》出臺將推動網絡產品安全漏洞管理工作制度化、規范化、法治化,提高相關主體漏洞管理水平,引導建設規范有序、充滿活力的漏洞收集和發布渠道,防范網絡安全重大風險,保障國家網絡安全。 ●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》 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》(簡稱《條例》)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。 《條例》是在《網絡安全法》框架下全面規范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的基礎性法規,是加強網絡安全領域立法、完善網絡安全保護法律法規體系的重要舉措,為我國深入開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。 ●《數字鄉村建設指南1.0》 《數字鄉村建設指南1.0》(簡稱《指南》)于2021年9月3日發布。《指南》圍繞“為什么建、怎么建、誰來建、建成什么樣”的問題,系統搭建數字鄉村建設的總體參考框架,明確各類應用場景的建設內容、建設主體任務、注意事項等關鍵要素,分別從省、縣兩級層面給出指導性建議。此外,《指南》總結提煉了地方探索出的有益經驗和做法。 《指南》目前是1.0版本。數字鄉村建設是持續推進、不斷演化的過程,今后《指南》將在現有版本基礎上挖掘更多優秀案例、總結更多典型模式、提煉更多可行路徑,進一步完善指南內容、豐富應用場景,不斷迭代更新。 ●《關于進一步壓實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的意見》 《關于進一步壓實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的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于2021年9月15日發布。《意見》首次系統提出網站平臺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的工作要求,從4個維度明確把握主體責任內涵,并從完善平臺社區規則、加強賬號規范管理、健全內容審核機制、提升信息內容質量、規范信息內容傳播、加強重點功能管理、堅持依法合規經營、嚴格未成年人網絡保護、加強人員隊伍建設等9個方面,對網站平臺履行主體責任提出具體要求。 《意見》旨在充分發揮網站平臺信息內容管理第一責任人作用,引導推動網站平臺準確把握主體責任,明確工作規范,健全管理制度,完善運行規則,切實防范化解各種風險隱患,積極營造清朗網絡空間。 ●《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》 《關于加強互聯網信息服務算法綜合治理的指導意見》(簡稱《意見》)于2021年9月17日發布。 《意見》以算法安全可信、高質量、創新性發展為導向,建立健全算法安全治理機制,構建完善算法安全監管體系,推進算法自主創新,促進算法健康、有序、繁榮發展,為建設網絡強國提供有力支撐。 ●《“十四五”電子商務發展規劃》 《“十四五”電子商務發展規劃》(簡稱《規劃》)于2021年10月9日印發。《規劃》提出到2025年,全國電子商務交易額預期目標46萬億元,全國網上零售額預期目標17萬億元,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預期目標2.5萬億元;到2035年,電子商務成為我國經濟實力、科技實力和綜合國力大幅躍升的重要驅動力,成為人民群眾不可或缺的生產生活方式,成為推動產業鏈供應鏈資源高效配置的重要引擎,成為我國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,成為經濟全球化的重要動力。 《規劃》作為“十四五”期間商務領域重點專項規劃,深入研判我國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和趨勢、分析面臨機遇和挑戰,闡明“十四五”期間電子商務發展方向和任務,是市場主體的行為導向和各級相關政府部門履行職責的重要依據。 ●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范相關工作的通知》 近年來,網上泛娛樂化傾向、低俗炒作現象屢禁不止,流量至上、畸形審美、“飯圈”亂象等不良文化沖擊主流價值觀。為進一步規范娛樂明星網上信息,營造積極健康向上的網絡環境,中央網信辦于2021年11月23日印發《關于進一步加強娛樂明星網上信息規范相關工作的通知》(簡稱《通知》)。 《通知》從內容導向、信息呈現、賬號管理、輿情機制等4個方面提出15項具體工作措施,力求有效規范娛樂明星網上信息;按照信息內容屬性、影響作用等因素,將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劃分為演藝作品、個人動態、商業活動、公告、公益、權威發布等6種類型,針對網站平臺首頁首屏、熱門推薦、熱搜榜單等重點環節提出明確要求,以進一步規范娛樂明星網上信息呈現。 (監制:楊谷 統籌:張寧 李政葳 組稿:孔繁鑫 黎夢竹 姚坤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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